進入11月份,有四地更進一步的推進了垃圾分類實施的腳步:山東泰安、浙江紹興、江蘇南京和青海。為了更好地進行垃圾管理,全國各地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的融合發(fā)展,由此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信息平臺,實施全過程智慧監(jiān)管。
垃圾分類執(zhí)法過了警示期后,首單罰款就動了真格,未按照要求設置分類投放點,未保持投放點或者收集容器完好、整潔的,開出了1萬元罰款,這也值得鼓勵的壓實垃圾分類社會責任的一種方式。
對于易腐垃圾可以采用“定時定點+溯源巡檢”,三條清運專線實現規(guī)范化定時定點收運全覆蓋,“區(qū)級+鎮(zhèn)街”“集中+分散”等方式推進。提倡“五力合一”工作機制:企業(yè)參與、政府主導、居民配合、社會協同、輿論宣傳,建立上門回收、小區(qū)設點回收、手機預約回收,采用“互聯網+”模式,建立垃圾分類專項檢查督查隊伍,實行紅黑榜制度來便利垃圾回收。
大力促成成立垃圾分類工作促進會,專職于垃圾分類工作,專業(yè)性、聯合性的區(qū)域非盈利性社會組織,探索更有效的因地制宜路徑。
泰安市發(fā)布了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,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。立足城市主戰(zhàn)場,輻射四周農村,泰安市財政先后投入資金近1億元,建立起計量收費、分類計價、易于收繳的差別化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,區(qū)分城市和農村收費模式。規(guī)定生活垃圾收集、運輸、處理單位不得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、混合運輸、混合處理。目前泰安市已經改造、建設了109座垃圾分類專業(yè)收集站,推行“強制分類+引導分類”與“專業(yè)分類+社會參與”相結合的“2+2”工作模式進行宣傳。
青海省在11月開始實施垃圾分類,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和其它垃圾進行分類投放、運輸、收集、處理。要求主管部門要督促生活垃圾的產生單位、收運單位和去向等所有信息進行詳細登記,終端處置單位對生活垃圾的來源、種類、建立可循源、可追溯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臺賬制度。
南京市沿用長期采取的“2+2”分類方式,采取“撤桶并點”、“定時定點”的形式,明確規(guī)定可回收物”“有害垃圾”“廚余垃圾”“其他垃圾”為基本分類標準。從生產、流通、消費、辦公等環(huán)節(jié)作出系統要求,限制過度包裝、綠色消費、快遞包裝物減量、綠色辦公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(guī)定。扔廚余垃圾時將受污染的垃圾袋投放至其他垃圾中,需破袋。
紹興市出臺了餐廚垃圾管理辦法,對工作職責、源頭減量、分類各環(huán)節(jié)要求做了進一步明確。強化多元主體參與,解決餐廚垃圾管理部門職責不清、收運覆蓋面不夠全面、資源化利用欠深入等問題。